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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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十四岁以下的人通常不需要为他们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要是有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别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犯罪,他们还是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这是因为未成年人身心还没发育成熟,需要对他们进行特别的保护和教育改造,所以法律规定十四岁以下的人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一概不负刑事责任,人们将其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但法律也有特别规定,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犯罪,比如杀人、重伤、强奸等,他们还是要承担责任的。我们更提倡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对未成年犯罪者进行教育和矫正,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根据我国法律,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八千元,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若超过十四周岁,则视为“数额较大”,同样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其包括盗窃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需明确,盗窃罪须犯罪分子故意为之,若误取自己所有物,则不构成盗窃罪。

多项研究表明,贩卖毒品罪成立不需证明行为人谋取非法利益或实际获利,只要存在有偿交易即可。对于既遂与未遂的判定,应以毒品是否实际转移给买方为准。即使买卖双方达成共识或卖方已获益,如买方已支付款项,也不代表既遂状态已形成。在理论和实践中,为出售而购买毒品的行为,应视为贩卖毒品罪的未遂或既遂犯罪。

针对12至14岁未成年人,若实施故意杀人或严重伤害致死伤残的行为,情节恶劣且经最高检核准,方可启动追诉程序。这遵循了"恶意补充说"原则,强调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避免一刀切。立法者考虑了主观恶性与后果严重性,确保在极端情况下未成年人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整个过程需最高检审核并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