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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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配偶一方当担保人,并不让另一方直接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担保债务来自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双方有共同意愿,那么另一方可能需要负责。担保责任是担保人自愿承担的法律约定,用于保证债务履行,应该由担保人及其家庭独立承担。但是在债务形成过程中,如果配偶分享了收益或者共同参与了,就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

婚姻家庭中,保证人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这一类担保债务,通常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一方明确表示愿意一起承担责任,或者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的,否则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负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夫妻一方为对方提供的担保是否需要担责,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担保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该债务是合法的、受法律认可的,那么离婚后,担保人可能仍需承担担保责任。具体来说,担保人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的责任。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并且被担保人未能偿还债务,那么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婚姻中的赌博问题,举证可不容易。要是配偶说对方赌博,那得好好举证。要让法庭相信,可得综合各种证据。直接或间接的证据都得搜集和整理,像财务记录、证人证言、通讯记录这些,一个都不能少,这样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官司才能赢。

在通常情况下,丈夫或妻子一方给别人做担保,其配偶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这属于个人行为,除非配偶明确同意,或者担保的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否则配偶不需要负责。在婚姻关系中,个人行为一般不会自动涉及配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