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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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当涉及到离婚事项时,先前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做出的任何约定都将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其法律效应是不容忽视的。只要两方当事人所作出的约定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是真实反映双方意愿且经过书面形式确认,那么这些约定就会被视为具备法律约束力。

关于签订认购协议后能否予以撤销的问题,必须依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处理:1、若在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开发者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时这份房屋认购书便具有无效属性,定金通常需原封不动地归还给购买者;2、倘若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所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前来签署合约,这属于买方的违约行为,定金将无法退还给买方;反之,若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予他人,从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署合约,这也属于卖方的违约行为,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3、若买卖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了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定金在买方履行合约义务之后,可以作为购房款项或予以收回;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均适用“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原则。4、若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中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是因为在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上难以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署合约,那么卖方应当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5、若在正式签署合同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经确认的条件,例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签约未能实现,这种情况被视为违约行为。若买方违约,定金将无法退还给买方;若卖方违约,则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法院签署了离婚协议并非意味着已经完成离婚手续,除非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且在经过30日的冷静期后获得正式颁发的离婚证书。除此之外,若能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并由双方签收,调解书也将被视为离婚凭证,从而正式结束婚姻关系。

在未进行离婚证书办理的情况下,即使签署了离婚协议也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为签订离婚协议仅仅代表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共识,属于婚姻登记的首要步骤。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无论是缔结婚姻还是解除婚姻关系均需经由民政部门的公正与记录,若未能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那么即便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其效力亦无法得到认可。

离婚协议签订后,要是有特殊情况,可以打官司。要是协议没备案,或者一方没履行关键义务,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比如财产分割不清楚、孩子抚养有争议,都能当成起诉的理由。不过协议生效后,只有出现法定的变更或撤销事由,才能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