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同解除不意味着双方必然互不担责。
若
协商一致解除且约定互不
追责,通常按约定执行。
2.若因一方违约致合同解除,非违约方可追究违约方责任。
像未按约定交货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补救或
赔偿。
3.若因
不可抗力等不可
归责双方的原因
解除合同,一般无需担责,但可能需按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总之,是否追责要看解除原因和合同约定。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胡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胡向小许交付一批货物。然而,小胡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导致小许无法达成合同目的。小许遂解除了与小胡的合同。小胡认为
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
追究责任,而小许则认为小胡违约,应承担法律责任。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若合同是协商一致解除且约定互不追究法律责任,通常双方不能再相互追责。但本案并非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不适用此情形。
2、本案中是因小胡违约未按约定交付货物,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小许作为非违约方有权追究小胡的法律责任,可要求小胡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所以小许的主张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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