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单方面债务重组

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单方面债务重组

时间:2025.07.29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45人
律师解析:
1.婚前所负债务
夫妻一方婚前的债务,如婚前购房欠款,一般算个人债务
2.超日常所需债务:
婚姻存续期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若独自筹资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由个人承担。
3.明确约定的债务:
夫妻双方书面协议某笔债务由一方承担,那就是个人债务。
4.违法侵权债务:
一方因违法犯罪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如交通肇事赔偿款,由个人负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前购买房产,欠下一笔购房款。婚后,小朱未经小丽同意,独自筹资做生意,经营所得也未用于家庭生活,期间产生了一笔债务。此外,小朱和小丽曾书面约定小朱的某笔借款为其个人债务。后来,小朱因交通肇事需要进行赔偿,又产生了一笔债务。现在债权人要求小丽共同偿还这些债务,小丽认为这些都应是小朱的个人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所欠购房款,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所以该购房款为小朱个人债务。
2、小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独自筹资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其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应由个人承担,此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
3、小朱和小丽书面约定某笔债务由小朱承担,该笔债务依约定属于小朱个人债务。
4、小朱因交通肇事赔偿产生的债务,属于一方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债务,也为小朱个人债务。因此,上述债务均不应由小丽共同偿还。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