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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有哪些常见情形

时间:2025.07.2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349人
律师解析:
1.感情破裂认定:
法院判离以感情破裂为标准。
重婚家暴、恶习不改、分居两年等情况,起诉方要提供证据,如报警记录、诊断证明等。
2.子女抚养权争夺
涵盖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
法院按利于孩子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多随母,八周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
3.财产分割纠纷
重点在共同财产划分,房产、车辆等分割易有争执。
要区分个人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照顾无过错方和抚养子女方。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感情不和,小朱以小李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供了报警记录作为证据。两人育有一女小静,已年满八周岁,小朱和小李都想争取小静的抚养权。此外,他们在财产分割上也存在争议,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和车辆,双方都认为应归自己所有。

案情分析:

1、在感情破裂认定方面,小朱以小李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为由起诉离婚并提供了报警记录,若该证据能被法院采信,符合感情破裂的法定标准,法院可能判决离婚
2、关于子女抚养权,小静已年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小静的意愿,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3、财产分割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和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和抚养子女方,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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