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
赖春林律师,中共党员,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医疗卫生健康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十年临床一线,硕士研究生学历,三甲医院辞职转行律师,医师律师双证,专门代理医疗纠纷案件。擅长利用医学,法学专业知识分析病历找医方过错,评估损害结果和两者关联性,结合上述结论给予准确的过错比例预判。尽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让患方医疗维权少走弯路。
立即咨询
我们会提前告知相关人员参加听证会,让他们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听证会上,评估机构会介绍鉴定的目的、流程和具体要求,大家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提供相关证据。专家会进行深入询问,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最后,各方还有机会补充发言,整个过程都会有记录员记录下来。

为了让大家都能按时参会,鉴定机构会把每个人的身份都好好检查。专家会说一下鉴定的目的、流程和要求。然后各方可以说说自己的观点,拿出证据,专家可能还会问问题,这样就能把真相搞清楚了。最后,各方还要总结一下意见。整个过程都会有记录,保证公正、合法。

医疗纠纷鉴定有两种,一个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另一个是医事差错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医学会组织的,根据国家的医疗卫生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来进行。医事差错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机构执行的,重点是分析医疗过失和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医疗纠纷鉴定机构的主要类型有哪些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亦可细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机构。其中,民间鉴定机构多由医学或法律相关高等学府所创办,此外,亦不乏个别独立运作的社会鉴定机构。而行政鉴定机构的代表则为医学会,此乃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明确定义的法定行政鉴定机构。至于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成立的专注于司法鉴定工作的专业机构。

医疗损害纠纷诉讼案件中,鉴定人出庭的合法性探讨在鉴定意见正式公布之前,务必经过当事人双方共同在场并经过质证过程。若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申请,请求鉴定人出庭作证,经过审判机关审查如获批准,或者审判机关认为鉴定人确实需要出庭以提供更详细的解释和说明,那么应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鉴定人通过书面说明、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非现场方式进行作证,那么法庭可以考虑并允许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