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况下,通常不允许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如果在二审程序中提出新的独立诉讼请求,法院可以尝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应另行起诉解决争议。因此,增加诉讼请求在此情境下并不合法,需要遵循法律程序,通过另起诉讼的方式解决新增的争议。

审增加诉讼请求一般是不行的,第二审的法院能依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对新增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无法调解的,会告知有关当事人,就就增加诉讼内容重新起诉更多有关于二审增加诉讼请求的处理问题的详细解答,请看下面文章内容。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通常会按照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只能另行起诉,不过,在原被告都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事实上,如果原告想要增加诉讼请求或者被告要提起反诉的,应该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增加诉讼标的后,管辖法院对于案件的一审期限通常也是立案以后的6个月之内,法院的审理期限跟是否增加诉讼标的并无直接关系,但是审理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后延长审理时间的,也有可能向后延长6个月。这里要注意,审理期限是从立案后开始计算的。

民事案件中原告在二审增加诉讼请求的话,人民法院只能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如果原被告不接受调解,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所以,原告最好不要在二审的时候变更诉讼请求,原告可以在人民法院立案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增加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