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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早于父母过世孙子有继承权吗

时间:2025.07.28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02人
律师解析:
1.孙子一般有继承权,适用代位继承
即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
2.若儿子早于父母去世,孙子作为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儿子应得的遗产份额,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部分。
3.举例,父母有三个子女,一个子女去世,其孩子能代位继承父母遗产的三分之一。
但有遗嘱时,按遗嘱执行。

案情回顾:

小何有三个子女,分别是小朱、小李和小胡。小朱不幸早于小何过世,小朱有一个儿子小静。小何去世后未留下遗嘱,小静认为自己作为小朱的儿子,应继承小朱的那部分遗产份额,但小李和小胡对此有异议,不认可小静的继承权。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本案中小朱早于小何去世,小静作为小朱的直系晚辈血亲,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2、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小何有三个子女,若平均分配遗产,小朱原本可继承三分之一的遗产份额,所以小静能代位继承小朱在小何遗产中应得的三分之一份额。由于小何未留下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小静的代位继承权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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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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