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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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知道,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是这样说的,欠条上的时间超过三年的话,除非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否则就不能再去法院告别人了。这么说吧,你要是拿着一张欠条,上面的时间早就过了三年,而法律又没有别的说法,那你去法院告人家就不行,因为这样的时间已经超过合法的期限,法院也不会帮你。但也不是完全没戏,如果从你权益受损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二十年了,而且也没有什么特殊情况,那你还是可以去法院试试看能不能让他们给你延期。

这就是说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这个规定呀,如果你的借条上面的时间超过了三年,而且又没有其它的法律条款来延长的话,那么根据这条法规来看,我们去法院打官司要求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就到期。那时候,人民法院是不会帮助我们维护权益滴。不过,要是从我们的权益受损那天算起,过了整整二十年,除非发生特别重大的事儿,人民法院才会同意我们根据自身的申请来延长时效。

记住。咱们国家的诉讼时间就是三年,除非法律有别的说法。简单来说就是说如果你手里有张欠条,里面写了要还钱的日子,那么只要这个日子过去了好几年,你就得抓紧在三年内找人民法院帮你处理,这样才能保护你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如果超过三年了,那就小心别让诉讼时效期给过掉了,这样你再想通过法院要回自己的债款可就难,除非有特别的情况法律允许延长,不过这种事儿还是需要法院来决定,不能个人随便说了算的。

跟你说,咱们去法院告别人,要求他们保护我们的权益,这个起诉的有效期是三年。也就是说如果别人跟我们借钱没按规定还,那咱们得在欠款期限过后的三年内跑到法院去告他。要是过了这三年,咱们有可能因为时效问题,失去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了。当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有什么特殊情况,否则法院不会保护超过二十年的权益诉求的。所以咱们平时签借条的时候,要注意还款期限,一般来说,这个诉讼时效就是三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百八十八条明文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此期限达二十年以上,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应权利人的申请而决定予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