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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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怎么分?这得看是不是共同债务。要是为了家庭日常和共同生产经营借的钱,那就是共同债务,得两个人一起还。要是能证明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比如拿去干坏事了,那就是个人债务,得由举债的人自己还。

关于离婚时的共同债务问题,遵循现有法律规定,可以联合提起诉讼。以下几种情况被法院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若夫妻双方均签署了相关文书或于之后追认了某项共同意向,由此产生的债务将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承担了债务,此种情形也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所享有的债权在离婚时应当如何进行合理分配在涉及到离婚纠纷的案件中,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债权处理问题,法律有着明确规定:此类债权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之一。因此,当这对夫妇走向离婚之际,他们有权利以自由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债权的分配问题,但若在经过充分讨论后仍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必须将问题提交给相关司法机构进行裁决。

婚姻破裂分居时,要考察债务形成的原因。要是债务是为了维护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那就是共同债务。要是一方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所需,而债权人又没办法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共同方面的,那通常就会被判定为是举债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分居后,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那就是共同债务,双方要一起承担。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债权人又不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共同生活,那就是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