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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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明确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动提出偿还债务的要求、义务人表示愿意依照约定履行义务、权利人直接提起司法诉讼或者向相关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等情况,均可视为诉讼时效的中断。若在借款行为发生之后的两年期限内,未能及时补充书写借据,则诉讼时效期间有可能已经到期。

对于3年后补写借贷凭证的注意事项,以下是一些建议: 1.记录关键信息:在补写的凭证上,要详细记录借款金额、时间和用途等关键信息,以便日后核对和证明借款事实。 2.解释之前凭证:如果之前的借贷凭证表述不清楚或存在信息遗漏,需要在补写的凭证中对其进行详细解释,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3.重新商定还款时间和方式:由于是3年后补写的凭证,需要重新商定还款时间和方式,以确保其明确可行,并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 4.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借贷双方需要在补写的凭证上签字确认,并注明补写日期,以证明双方对该凭证的认可和同意。 总之,3年后补写借贷凭证需要注意以上几点,以保证其法律效力。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建议大家尽量避免补写借贷凭证,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愿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对于事后补充的借条,关键在于其内容是否真实反映了借款情况,当事人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即使事后补充,借条仍有效;否则可能无效。

债权人对逾期债务追偿的法定申诉期限为借条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三年,期间自债权人知悉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二十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解决欠债问题可通过和解、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需收集证据支持。

补写借款借条通常具法律效力,但需满足四个条件:当事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补写意愿真实明确,协议出自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且内容合法,不违公序良俗。这些要素确保借条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