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夫妻双方在另一方不知情贷款买房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另一方不知情贷款买房怎么办

时间:2025.07.28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444人
律师解析:
1.婚后一方瞒着另一方贷款买房,若房子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即便另一方不知情,债务通常算夫妻共同债务
另一方发现后,有权确认对房屋的共有权。
2.若能证明购房款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且另一方未事后认可,债务可能算举债方个人债务
另一方可以和对方协商房产归属债务承担,协商不成可起诉
3.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判决。
若能证明对方故意隐瞒,分割财产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在小丽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小朱将该房屋用于自住,小丽发现后,要求确认自己对房屋的共有权。小朱则认为购房是自己的个人行为,与小丽无关。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丽与小朱协商房产归属和债务承担问题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婚后购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房用于家庭居住,属于共同生活所需,该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小丽有权要求确认对房屋的共有权。
2、若小丽能证明购房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且自己未事后追认,该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同时,若小丽能证明小朱恶意隐瞒购房,在财产分割时可要求适当多分。法院会综合购房资金来源、房屋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