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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如何进行结算

时间:2025.07.28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400人
律师解析:
1.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单位要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2.劳动者自身原因解除合同,按约定试用期工资和实际出勤算工资。
比如约定月工资3000,工作15天,用3000除以当月计薪天数再乘15。
3.单位违法解除,除结算工资还可能付赔偿金
合法解除仅结算工资。
4.单位拒付或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在试用期入职一家公司,双方约定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工作15天后,公司以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支付工资。小朱认为自己工作表现良好,公司是违法解除且应支付工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小朱工作了15天,公司应当结算其工资,计算方式为3000÷当月计薪天数×15。
2、若公司能证明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合法解除,仅需结算工资;若无法证明,则属于违法解除,除结算工资外,可能需支付赔偿金。
3、若公司拒绝支付工资,小朱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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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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