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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时间:2025.07.2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81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可自行协商分割共同财产,遵循自愿原则,达成一致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此协议具法律约束力。
2.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重婚同居等过错的一方,分割时可能少分。
3.像房屋这类重大财产,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实物分割;
不宜分割的,可折价补偿
个人财产投资收益等仍属共同财产,应合理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将婚后购买的房屋按出资比例分割,因其出资较多。而小丽则主张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双方无法达成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并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本案中小朱和小丽未能协商一致。
2、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未提及子女及过错情形,对于房屋这一重大财产,若能实际分割使用可进行实物分割,不宜分割使用的,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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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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