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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了房主不过户怎么办

时间:2025.07.2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16人
律师解析:
1.查看合同:
先看购房合同过户时间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若房主未按时过户,属于违约,可要求其担责,比如支付违约金
2.积极沟通:
和房主交流,用书面或聊天记录固定内容,催促其过户。
若沟通没用,发函告知其履行义务及不履行后果。
3.诉诸法律:
若前面方法都不行,可起诉
胜诉后,若房主不配合,凭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通知登记机构直接办理过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过户时间和违约责任。然而,到了约定过户日期,小胡却迟迟未办理过户手续。小朱多次与小胡沟通,通过书面及聊天记录督促其尽快过户,但小胡均未理会。小朱又发函告知小胡应履行过户义务及不履行后果,小胡依旧不作为。小朱无奈之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小胡未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小朱有权依据合同要求小胡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
2、小朱在发现小胡未按约定过户后,积极与其沟通并以书面等方式固定沟通内容,还发函明确告知相关事项,已尽到合理的督促义务。
3、在沟通、发函均无果的情况下,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小胡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是合理合法的。若胜诉,若小胡仍不配合,小朱可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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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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