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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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满八周岁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能给出合理的理由,比如原抚养人对孩子的健康有害(比如虐待、遗弃、犯罪),或者生活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那么法院更有可能支持变更抚养权。

抚养权变更程序如下:首先,双方需达成共识,认为变更抚养权有利于孩子成长,并签署书面协议。其次,若需公证协议,应准备相关材料并办理公证手续。最后,若双方已协商一致,则无需公证。整个过程中,双方应尊重孩子权益,确保其在适宜环境下成长。变更抚养权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可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争议,应另行起诉,不应纳入原离婚案件审理范围。这涉及新的议题,如子女成长后的选择或一方希望改变抚养权。此类争议需通过法律仲裁解决,而非纠正原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裁决。因此,应作为独立案件审理。

在离婚后,如需变更抚养权,首先协商,如无共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常见变更理由包括:抚养方健康状况不佳或有虐待行为影响孩子生活;孩子满八周岁并主动选择另一方;存在其他充足正当理由。重要的是确保孩子利益最大化。

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争议,应另行起诉,不应纳入原离婚案件审理范围。这涉及新的议题,如子女成长后的选择或一方希望改变抚养权。此类争议需通过法律仲裁解决,而非纠正原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裁决。因此,应作为独立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