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核实
证据仔细查看原告提供的
债务相关证据,确认三角债关系是否真实存在,证据是否有效。
2.审查主体资格
确定原告是否有
代位追偿的权利,即其与
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明确。
3.准备抗辩理由
可从债务履行情况、债务金额争议等方面提出合理抗辩,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欠小胡50万元,小李又欠小朱30万元。小胡在多次向小朱
催款无果后,得知小李对小朱负有债务,于是小胡以自己的名义
向法院起诉小李,行使
代位追偿权。小李
收到法院传票后,不知如何应对这起民间三角债代位追偿
诉讼。
案情分析:1、小李应确认小胡是否具备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依据相关法律,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等。若小朱并未怠于向小李主张债权,或小胡的债权未到期等,小胡则不具备代位权行使条件,小李可据此抗辩。
2、小李要审查自己与小朱之间债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若债务存在争议,如债务已清偿、债务系非法债务等,小李可提供相应证据进行反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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