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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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依据《民法典》生效,需具备:行为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合同定义为出租人转移使用权给承租人,换取租金的交易,应含租赁物信息(名称、租金等)的详细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评估关键点:1)当事人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2)租赁物合法性,3)合同登记备案,4)条款法定性审查(如租金、滞纳金)。违约金过高(超3%日)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易引发法律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评估关键点:1)当事人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2)租赁物合法性,3)合同登记备案,4)条款法定性审查(如租金、滞纳金)。违约金过高(超3%日)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易引发法律纠纷。

手写租赁合同需具备法律效力,前提是各方参与者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需达到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限于注册范围内经营。合同须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不得欺诈、胁迫或违背真实意愿。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利益。

拆迁律师强调,无书面租赁合同并不影响事实上的租赁关系,只要双方有实质履行责任义务。民法典第七百零三、七十一条规定了租赁行为的基本框架:出租人交付物品供承租人使用,换取租金;第七百零四条详列合同细节如租赁物信息、租期、租金支付等;超过六个月租期需书面确认,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缺乏书面确认可能导致租期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