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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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的规定,假如有个做非吸的业务员被发现是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说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这种事情的罪魁祸首,而且他干的这些事情让金融市场都乱套了,那这个业务员就有可能得承担起刑事责任了。法官怎么判嘛,得看他犯事儿的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影响。如果这个业务员在检察院提起诉讼之前能够主动把钱还给别人,尽量减少损失,法院可能会酌情给他减轻点惩罚。

这就得看你还回来多少钱,还有你在这个事情里扮演的角色和你应该承担的责任等等这些因素,最后还是要由法院来决定的。如果你真的能把钱都还回去,而且效果还不错的话,那法官可能就会觉得你这个人还不算太坏,给你从轻发落。

非吸业务员所涉及的刑事罪名针对非吸案件中达到立案标准的业务员,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将被判定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指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监管法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或者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之行为。如遇案情过于错综复杂或个人难以妥善应对之情况,行为人可考虑委任律师代表其出庭协助处理。

众所周知,当个人明知道自己参与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活动时,那么他/她将被视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如果该人并不知情,仅仅是无意间卷入非法集资案件,则不会对其进行刑事追责。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并不是仅凭口供来确定案件事实,而是更注重证据的真实性与充分性。换言之,即使没有被告人口供,只要证据确凿且充足,依然可以判定被告人为有罪之人,并依法予以相应的刑罚处罚。

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业务员的量刑标准有哪些对于涉及非法吸纳公众资金或以变相手法吸纳公众资金的行为来说,若其对金融体系造成了较大程度的扰乱,那么行为人将面临处以单项有期徒刑3年以下、附加或者单处罚金的严厉惩罚;若其所涉资金额度巨大,或者存在着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行为人将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而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地步,或者存在着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他们将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