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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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逾期未还并不构成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即一方当事人在没有合法依据的前提下获得了某项既定的利益或好处,从而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了损害或丧失了应有权益。在借贷交易中,债务人为得利人(受益者),其所获取的乃是贷款;而贷款人为受损人(受害者),需要承受出借资金无法收回的经济上的损失。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欠款,此种情况往往会被认定为违约行为,而非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否属于事实行为不当得利可视为事实行为。遵循相关法律条款,不当得利乃指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擅自获取他人之权益且对其造成了损害的行为。若得利者未能提供法律依据证明其获益的正当性,受损方有权向得利者索回所得的权益。若得利者已然将所获之利益无偿地让与第三者,则受损方可向该第三者提出补偿要求,并要求其在相对应的范围内履行返还款项的义务。

不当得利是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2、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若卖家多发货,多余商品应退还,否则卖家将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构成违法行为。法学中,不当得利指不符合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权益而获利的行为,多发商品正是如此,卖家应将商品归还,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侵占公司资产是否属于不当得利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