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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怎么才能不被强制执行

时间:2025.07.27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389人
律师解析:
司法实践里,让唯一住房不被强制执行有这些办法:
若住房是生活必需,证明除它之外,被执行人和其扶养家属无其他住处,法院通常不执行。
债权人协商,达成如分期还款以物抵债的和解协议,争取对方同意暂不执行住房。
证明房屋有其他共有人且不同意执行,执行会受限制。
住房已抵押,自执行通知送达十五天内腾空,为被执行人及家属提供临时住房,可免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小胡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朱偿还债务。执行阶段,小胡要求强制执行小朱的唯一住房。小朱认为该住房是其和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自己及家属无其他居住场所,不应被执行。同时,小朱还提出房屋存在共有人小丽,小丽不同意执行该房屋。而小胡则坚持要求执行房屋以实现债权。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该住房为维持生活必需居住房屋,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无其他居住场所,法院一般不会执行。小朱若能证明这一点,其住房有不被执行的可能。
2、小朱提出房屋存在共有人小丽且小丽不同意执行,若情况属实,执行会受限。若小朱与小胡能达成分期还款、以物抵债等和解协议,争取小胡同意暂不执行住房,也可避免强制执行。另外,若该住房设定抵押,小朱在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腾空房屋并为自己及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同样可避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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