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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自愿承担债务协议与妻子无关吗

时间:2025.07.27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45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内部:
夫妻之间自愿签订债务承担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想法且内容合法,按照法律规定,此协议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妻子在内部无需担责。
2.对外效力:
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不知协议时,可向夫妻双方讨债
若债权人知晓,只能找丈夫偿还。
所以妻子仍有被讨债风险,但承担后可按协议向丈夫追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签订协议,约定小朱自愿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务。后小胡作为债权人,因小朱此前以夫妻名义借款一事,要求小朱和小丽共同偿还债务。小丽以协议为由,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对内效力来说,根据《民法典》,夫妻能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归属。小朱和小丽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所以该协议对他们二人有约束力,在夫妻内部小丽无需担责。
2、从对外效力来讲,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小胡不知该协议,他可向小朱和小丽主张债权;若小胡知晓该协议,则只能要求小朱偿还。即便小丽可能因小胡主张债权而承担责任,但承担后可依协议向小朱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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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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