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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时间:2025.07.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83人
律师解析:
1.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
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合同里规定了解除条件,条件达成时,一方就能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情形包括:
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卖方不履行主要债务
卖方经催告仍不履行主要债务;
卖方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买方经催告仍不支付购房款。
3.解除合同时,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若有相关规定,按规定办理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小朱逾期30日支付购房款,小胡有权解除合同。后小朱因资金周转问题,超过30日仍未支付购房款。小胡多次催告,小朱仍未支付。同时,小胡发现小朱在签订合同后,明示自己可能无法继续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小胡遂决定解除合同,并通知小朱。

案情分析:

1、本案存在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合同中约定小朱逾期30日支付购房款,小胡有权解除合同,此为约定解除条件,小朱的行为触发该条件,小胡可依约定解除合同。
2、小朱明示自己可能无法继续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购房款,符合法定解除中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以及卖方明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
3、小胡解除合同通知了小朱,根据规定,合同自通知到达小朱时解除。若不存在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情况,该解除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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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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