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时,若这笔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那么可以被视为共同债务。然而,如果这笔借款超出了日常生活的需求,并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没有得到双方的同意,那么它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具体的合法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问题上,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利行使的,然而,这仅限于因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财产的情况。但是,当涉及重大事宜,诸如变卖或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时,就必须先获得配偶的同意,然后才能依法行使这种处置权。若没有得到配偶的首肯,那么当事人个人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离婚案件中哪些情况下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以下情形皆有可能导致法院将幼年子女判决由男方抚养:1.若母亲罹患重大疾病,或者未能切实履行抚养职责,以致亲子间无法维持稳固且健康的家庭环境;2.除此之外,若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使得子女确实不适合继续与母亲共同生活;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父亲具备抚养能力并能够为子女提供良好成长条件。

在不告知其配偶的情况下,丈夫擅自签署了售房协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种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若这处房产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显然,在未获得妻子知晓与许可的情况下,丈夫签署的售房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协议。在此情况下,如果妻子认同丈夫的决定并愿意补签相关协议,则该协议便具备有效性;反之,若在协商无果后妻子坚持拒绝签字,那么相关协议自然会失效。

在未知情况下被第三方申请贷款该如何处理务必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牵涉到贷款事项,这很有可能涉及到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的侵犯行为,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责任人则可能触犯贷款诈骗罪。此外,如果银行从业人员在审核贷款相关材料时未能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那么他们也可能面临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指控。建议您向相关银行或银保监会积极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