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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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拘留期限超过37天后,若还没获得批准逮捕令,根据我国法律,公安机关得调整或解除强制措施,保证嫌疑人权益,避免超期羁押。超期羁押违法,还可能让相关机构和人员担责。

在涉及严重刑事案件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羁押超过37天还未获释,通常会被批捕。此时,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案件进展,包括罪名、证据等信息。律师还可以会见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如果司法机构存在非法延长羁押等不当行为,律师有权代表嫌疑人进行申诉和控告,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且在完成拘留程序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其移送到当地的看守所进行关押和羁押。若待到拘留期结束时,涉案人员已依据相关法规被正式逮捕,则仍然需继续留在看守所中接受关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实施拘留期限最多为三十七日,并应于拘留完毕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将涉案人员移送至看守所进行拘押。当拘留期结束之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依法逮捕,则其仍需在看守所继续接受关押。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类案件的具体情况各异,因此对于普通刑事案件而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看守所的关押期限通常不会超过六个月,待法院作出判决后,再将其转移至监狱执行刑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公民实施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且在此期间,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交司法机构予以羁押。若拘禁期届满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经合法程序被判处逮捕,仍需继续在看守所内执行羁押之责。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各类案件的具体处理方式亦有所差异。以普通刑事案件为例,被判处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看守所内的羁押期限通常为六个月之内,待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再将其移送至监狱进行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