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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定金交了,房主后悔不卖了怎么办

时间:2025.07.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06人
律师解析:
买房交了定金后房主反悔不卖,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是要求房主双倍返还定金,因为定金有担保性质,房主违约应双倍返还。
二是通过协商解决,与房主沟通,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房屋买卖。
三是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让法院判决房主履约或赔偿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朱依约向小胡交付了购房定金。然而,在约定的交易时间临近时,小胡却突然反悔,声称不再出售该房屋。小朱要求小胡双倍返还定金,小胡则认为定金数额过高,只愿意退还小朱交付的定金本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本案中,小胡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反悔不卖房,属于不履行合同约定,小朱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2、关于小胡提出的定金数额过高的问题,如果定金数额没有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该定金约定是有效的,小胡不能以数额过高为由拒绝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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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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