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看守所
拘留分为
行政拘留和
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时,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拘留情况复杂。
公安机关若认为
被拘留人需
逮捕,要在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天。
流窜、多次、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时间能延至三十日。
3.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
批捕。
一般刑事拘留最长十四日,重大嫌疑分子最长三十七日。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
违法行为被拘留在看守所。警方起初以行政拘留将其关押,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可能涉及
刑事犯罪,转为刑事拘留。在拘留过程中,小朱
家属对拘留时长产生疑问,不明白为何从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以及刑事拘留的时长依据是什么。
案情分析:1、看守所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小朱起初被行政拘留是符合此规定的。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自接到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所以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最长十四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三十七日。小朱转为刑事拘留若符合相关情形,时长也应遵循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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