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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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司法裁决文书宣告下达后,在押人员是可以和家属或辩护律师进行面对面交谈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性质、裁决结果以及看守所的规定来确定。如果审判结果已经生效,且没有其他限制面谈的特殊情况,家属或辩护律师通常可以按照看守所的规定和程序申请面谈时间。不过,如果案件涉及国家机密、重大犯罪等特殊问题,面谈规定可能会更加严格和复杂。

囚犯在押期间,法律允许经许可与近亲进行通信和会面,但需经过案件处理机构及公安部门审批,每月探视限一次,每次半小时,每次会面最多三人陪同。此规定旨在保障司法程序的同时维护囚犯的基本人权。

经法院判决后关看守所后,家属立马就可以申请探监,但是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或者是被拘留期间,家属是不可以和其见面的,只有律师才享有会见权,而被关押在看守的犯罪嫌疑人与外界通信的,需要由看守所的管理人员批准并需要对信件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