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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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为方面,你得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犯罪,还要主动给罪犯提供藏身之所或财务支持,帮助他们逃跑或者伪造证据来包庇他们。在窝藏和包庇的对象上,只能是那些已经实施了犯罪的人。此外,你的主观意图必须是故意的,就算你知道对方犯罪了,你还是要坚持帮助他们。

关于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解析对于窝藏、包庇罪这一严重犯罪活动来说,它的犯罪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它所侵犯的客体对象;其次,本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实施者有窝藏或者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第三,本罪的实施主体则为普通大众,也就是说,所有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有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最后,就主观要件而言,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参与其中。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的特征如下:1、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故意。

窝藏、包庇罪的法律构成要素为:侵犯司法机关对犯罪的追究及刑罚执行权;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行为人故意实施相关行为。

第一,行为人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第二,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第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第四,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具体的窝藏、包庇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