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租金与违约金怎么算

房屋租赁租金与违约金怎么算

时间:2025.07.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463人
律师解析:
1.房屋租金:
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周期支付,如无明确约定,按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水平确定。
2.违约金
先看合同约定,违约时按约定支付。
若违约金低于损失,当事人可请求增加;
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可请求减少。
3.司法考量:
通常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结合合同履行、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判定。
如房东因违约产生空置期损失,租客可主张降低违约金。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出租给小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但合同未明确租金金额及支付周期。租赁期间,小李因个人原因提前解约,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数额。小朱认为小李违约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小李则觉得违约金过高,且租金应按市场低价算,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租金,因合同未明确约定,应按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水平确定,以此来核算小李实际应支付的租金数额。
2、对于违约金,合同有约定应先按约定执行。不过小李认为违约金过高并主张降低,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因素。若因小李违约导致小朱另寻租客产生空置期损失等情况,小李的降低违约金主张可能会得到支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房屋租赁违约金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 更多>>
  •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 更多>>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