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满足这些条件:
得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固定经营场所,
注册资本要符合国务院规定,一般需100万元以上。
2.专业技术人员要足够,像建筑、结构等专业有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至少4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至少2人,专职持证会计至少2人,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设立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符合条件会发
营业执照。
若从事开发经营,还得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决定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他们有了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也租赁了固定经营场所,但在注册资本方面,仅筹集到80万元,且专业技术人员中只有3人持有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职称管理人员仅1人,专职会计人员仅1人。他们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不符合条件为由拒绝登记,三人对此存在争议,认为可放宽条件。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通常要求100万元以上,本案中小朱等人筹集的80万元未达到标准。
2、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也是必要条件,需持有资格证书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而小朱等人的人员配置未达标。因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拒绝登记的决定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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