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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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其能否取得取保候审的资格,涉及诸多复杂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了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大小、犯罪嫌疑人悔悟的诚意程度以及是否有可能由此导致妨碍证人作证等各个方面。若犯罪嫌疑人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例如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险性,那么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取保候审须满足何种条件方可适用于挪用资金罪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则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期待获得批准并实施取保候审:第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应当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情况;第二,虽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但是在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害性;第三,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或者是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害性;第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在我国刑事司法中,如果挪用资金罪嫌疑人符合以下条件,可能会被允许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实际操作中,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挪用资金罪,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来说,挪用资金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并且没有社会危险性,那么是有可能被依法准予取保候审的。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取保候审,有如下规定: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案件在未决且羁押期满前,都可以实施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