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个人犯虚开抵
扣税款发票罪既遂,依情节
量刑。
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处3-10年
有期徒刑,
罚金5-50万元;
数额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罚金5-50万元或
没收财产。
2.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
处罚金。
主管人员和
直接责任人,情节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
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处3-10年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的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小朱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使员工虚开了大量可抵扣税款的发票。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了该情况,经调查,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小朱认为公司是为了维持经营才这样做,不应受到重罚,而税务机关认为公司行为已构成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单位犯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量刑。小朱所在公司虚开税款数额较大,公司应被判处罚金,小朱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小朱认为公司为维持经营而虚开发票不应重罚的观点不成立,法律并未因单位目的而免除或减轻该罪的处罚,只要实施了虚开行为且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就应依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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