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检察院退侦两次决定不
起诉,不同类型处理不同:
法定不起诉:
证明
当事人无罪,应马上释放,解除
强制措施,依法处理扣押、冻结财物。
酌定不起诉:
犯罪情节轻,依
刑法可不
判刑或免刑。
在押人员立即释放,公安机关认为有误可复议、复核,
被害人不服可
申诉或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
发现
新证据且
符合条件,检察院可重新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检察院
审查起诉,检察院经过两次
退回补充侦查后,决定对小朱不起诉。对于该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认为有误,认为小朱确实存在
犯罪行为,而被害人小丽则对该决定不服,认为未给自己一个公正的交代,双方围绕该不起诉决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此次不起诉为法定不起诉,表明小朱无罪,应立即释放小朱,解除相关强制措施,并依法处理扣押、冻结的财物。
2、若为酌定不起诉,说明小朱
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可不判刑或免刑,在押的小朱应立即释放。公安机关可要求复议、复核,小丽若不服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直接
向法院起诉。
3、若为证据不足不起诉,若后续发现新证据符合
起诉条件,检察院可重新对小朱提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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