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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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个人涉及20万、单位涉及100万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个人超100万、单位超500万以上,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得70万元的刑罚裁量分析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量刑准则,具体规定如下:首先,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若未达到特定标准,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其次,倘若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庞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刑期则会上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在本国境内,任何未经法律许可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以非正当手段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都将被视为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违法者,应当接受不同刑期及罚金的严厉制裁;若是情节严重的,则将面临更为严苛的3年至10年的反复徒刑以及同等情况下的罚金处罚;而对于那些情节极其恶劣、涉及金额特别庞大的罪犯,他们将面临长达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六十万元者的刑罚可能是多长在中国,对于那些非法吸纳公众储蓄金或以其他形式变相吸收公众储蓄金,从而扰乱整个金融市场秩序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罚金金额为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如果非法行为涉及到的金额庞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惩罚,包括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十万元,会面临何种法律制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数额作出了明确规定:当自然人实施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其累计数额达到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时,或者当单位实施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其累计数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时,均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