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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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仍需接受调查在进行取保候审之后,如果此案尚未完结,那么司法机构将会继续展开对于案件的侦查、调查以及审查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实际上属于一种刑事法律上的强制性措施,这也意味着涉案人员很可能已经触犯了刑法,然而由于相关程序仍未完成,因此暂时无法对其作出最终的裁决。

若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出现决定书遗失的情况,则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办。根据此法之规定,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皆有权力作出是否予以取保候审的裁定,并且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制作出相对应的法律文书。当被告人或者是担保人发现自己遗失了取保候审决定书时,应该立即向做出决定的机关进行汇报,由该机关重新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件。

在现代刑罚体系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制度被广泛应用,它所代表的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各项条件符合的情况下,通过向国家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求他人担保,获得暂时性的人身自由权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自由并非绝对,因为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或被告人仍然可能面临被逮捕的风险。如果他们在此期间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试图逃避司法调查、销毁关键证据等等,那么公安机关将有权力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逮捕。

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便不再会遭受刑事拘留。这是因为取保候审已然构成了一项强有力的强制措施,赋予被告人身自由权以待法院最终判决。然而,倘若在被批准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事先违规违法或是再次出现涉嫌犯罪的新行为,那么公安监管部门将保留权力,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强制措施来加以维护秩序,其中可能涉及到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重新拘留的需求。

取保候审期届满之后,其是否续行实施将视案件的审理进度与实际状况而定。若是该案已了结完毕或司法机构判定无须继续维持取保候审措施,则此项措施将不再被执行;反之,倘若案件尚处于审理过程之中,且存在着继续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必要性,则有可能会被转化为其他类型的强制措施,亦或是予以相应期限的延期申请以延长取保候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