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标题“谅解书”,开头介绍受害者和嫌疑人身份。
2.正文先讲清
盗窃事件的时间、地点等,表明受害者知晓盗窃事实。
再说明嫌疑人及其
家属事后积极赔礼、
赔偿,因此受害者谅解盗窃行为。
最后请求
司法机关从轻、减轻或免予对嫌疑人的
刑事处罚。
3.结尾由受害者签名并注明日期。
案情回顾:小朱的手机被盗,警方调查后锁定嫌疑人小胡。小胡及其家属在案发后积极向小朱赔礼道歉,还赔偿了小朱的损失。小朱本对小胡的盗窃行为十分气愤,但看到小胡及其家属的积极态度,内心有所动摇,对于是否要让小胡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产生了争议,最终考虑再三决定出具谅解书。
案情分析:1、小胡实施了盗窃小朱手机的行为,构成盗窃事实,依法应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2、小胡及其家属在事后积极赔礼道歉并
赔偿损失,这种行为体现了一定的悔悟态度。
3、小朱作为受害者,基于小胡及其家属的积极表现,出具谅解书表示对小胡的盗窃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减轻或免予对小胡的刑事处罚,司法机关在
量刑时会将该谅解书作为一个参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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