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处罚辩护精选解答 > 拐卖儿童三人判几年

拐卖儿童三人判几年

时间:2025.07.2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802人
律师解析:
1.拐卖儿童三人,属于拐卖儿童罪中“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加重情节。
2.一般拐卖妇女、儿童,判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处罚金;
若拐卖儿童三人以上,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处罚金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3.司法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手段、后果及自首立功等情节,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量刑会调整。

案情回顾:

小胡以哄骗、利诱等手段,将小丽、小静、小朱三名儿童拐走,欲转卖获利。警方迅速行动将小胡抓获。小胡到案后,其家属称小胡此前表现良好,此次可能是一时糊涂,希望能从轻处罚,但受害者家属则强烈要求严惩小胡。

案情分析:

1、小胡拐卖儿童三人的行为,符合拐卖儿童罪中“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加重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通常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情节特别严重,可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在具体量刑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小胡的犯罪手段、犯罪后果,以及其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若存在相关情节,量刑会适当调整。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