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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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其亲属或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内即可与之见面;同时,辩护律师在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面时,可获知与案件相关的详细信息,提供法律咨询和必要援助等服务;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日起,辩护律师有权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核实有关的各项证据材料。此外,辩护律师在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面期间,其谈话内容将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

由于各个地区的情况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看守所家属会见的规范也会有所不同。但通常来说,需要遵循以下几点: 1.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能会见。 2.在会见时,监管人员可能会在场监督,以确保会见的安全和合法性。 3.在一些特殊案件中,如重大未决案件,会见可能会受到限制。

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看守所家属的探访次数,具体的探访次数通常由各个看守所的管理制度以及案情来决定。在案件的调查、检控、审理阶段,家属的探访可能会受到限制,每月一两次甚至被禁止。但是在案件审结后,如果被羁押者表现良好,探访的频率可能会增加。

一般来说,刑事被告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后,亲属很难去探视。但是,如果案子已经有了判决结果,执行通知书也送到看守所了,那家属就可以按照看守所的规定时间去探望了。

亲属会见在押人员,需要提前申请,这个流程各个地区和案件都不太一样。一般要先把身份和亲属关系证明提交给看守所审核,等审核通过了,看守所会按照日程安排会见。为了维护监管秩序和侦查工作,会面在时间、次数和方式上会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