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宣判不局限于开庭当天。
宣判有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
2.当庭宣判在庭审结束后马上宣告结果,适用于事实清晰、
证据确凿、争议小的案件,此时
审判人员已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
3.定期宣判是法庭审理后另定日期宣告结果,对于复杂、争议大的案件,审判人员需更多时间讨论分析。
4.宣判是宣告判决结果,与当天是否
判刑无必然联系。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一起
盗窃案
被起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小朱认为只有在开庭当天确定判刑结果才会宣判。然而,法院告知他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此案事实较为清晰,但涉及一些证据的细微认定,法院决定采用定期宣判。小朱对此不解,他坚持认为必须开庭当天确定
刑罚才应宣判。
案情分析:1、宣判并不等同于开庭当天判刑才进行。当庭宣判适用于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争议不大的情形,是庭审结束后立即宣告判决结果,并非强调当天判刑。
2、定期宣判是在法庭审理后另行确定日期宣告判决结果。对于复杂、有重大争议的案件,审判人员需要时间深入讨论分析,所以并非一定要在开庭当天明确刑罚才宣判。因此,本案法院采用定期宣判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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