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形下,若公安机关认为
被拘留者需
逮捕,要在
拘留后3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可延长1-4天,检察院7天内决定,这种情况拘留
批捕最长14天。
2.对于流窜、多次、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批时间能延长到30天,检察院7天内决定,此类情形拘留批捕最长37天。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
违法被公安机关拘留。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其进行逮捕,按一般程序,在拘留后第3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同时考虑到有特殊情况,延长了4日。而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了决定。但小朱
家属认为公安机关延长提请审查批准时间不合理,认为不应延长。另外,小胡也是被拘留人员,他存在
流窜作案情况,公安机关将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延长至30日,检察院同样在7日内作出决定,小胡家属也对延长时间存疑。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检察院应7日内作出决定,所以一般情形拘留批捕最长14天。本案中小朱适用此一般程序,公安机关延长时间符合规定。
2、对于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7日内作出决定,此类情形拘留批捕最长为37天。小胡存在流窜作案情况,公安机关延长提请审查时间至30日是合法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