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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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向法院提请适用较为宽松的刑事判决建议;2.在特定情况下,如犯罪情节轻微且无需处以刑罚时,检察机关有权做出不起诉的最终决定;3.如某人致他人遭受轻伤二级,意味着其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将完成侦查工作并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而检察机关则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轻伤二级案件中,即使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嫌犯并将其释放,刑事审判的风险仍然存在。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免责,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或情节较轻。如果后续调查补充了证据,仍然可能被公诉并面临刑事审判。因此,释放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法律追究随时可能重新开始。

故意伤害案件中,检察院批捕主要看这两点:一是证据确凿,嫌疑人确实干了这事;二是可能得判有期以上。这俩要素都得满足,案子才能好好查,公正审。

在认定故意伤害罪时,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主要依据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时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这些关键因素共同构成了批准逮捕的法律基础。

若检察院不核准逮捕,公安应立即释放对象并通知检察院。如需继续侦查且满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应依法给予。公安对检察院不核准决定认为有误,可提复议,期间须释放被拘留者。如复议不被采纳,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复核。上级检察院应迅速核实并发布执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