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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逃避追缴欠税如何惩处

时间:2025.07.24 标签: 税务类纠纷 偷税漏税 阅读:1429人
律师解析:
1.逃避追缴欠税构成犯罪的,若欠税1万以上不满10万,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并处或单处欠税1至5倍罚金
欠税10万以上,处3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欠税1至5倍罚金。
2.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滞纳金,并处欠税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3.具体惩处要依据实际欠税金额、行为情节等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经营一家小店,长期拖欠应纳税款。税务机关多次催缴,小朱为逃避纳税,将店内的大量货物转移至别处,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的税款。经核查,小朱欠缴税款数额为五万元。税务机关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而小朱则称自己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故意逃避,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可能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小朱欠缴税款五万元且转移货物,符合该罪的部分构成要件
2、若认定小朱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若不构成犯罪,税务机关应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具体惩处需综合考虑小朱的行为情节等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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