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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时间:2025.07.2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79人
律师解析:
以下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
一是婚前财产,因在结婚前取得,只和一方有关。
二是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是对受伤一方的补偿,有特定人身属性。
三是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遵循当事人意愿。
四是一方专用生活用品,有特定个人属性。
五是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认定时要结合财产来源和取得时间,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小朱因交通事故获得一笔人身损害赔偿款。同时,小朱的爷爷立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一幅古画只归小朱所有。小丽认为这些财产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小朱则坚持这些是其个人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买的房产,因其取得时间在结婚前,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
2、小朱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款,是对其受到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3、小朱爷爷遗嘱中明确只归小朱的古画,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归小朱个人所有。小丽主张这些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缺乏法律依据。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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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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