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会受到检察院传唤的问题自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遵从以下相关规定:1.未经负责执行的司法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地区;2.如发生住址、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变更等情况,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3.在接到司法机构的传讯通知时,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4.严禁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进行合法公正的证言陈述;5.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与同案犯串通口供。

在取保候审阶段,如果接到传唤通知,这是属于正常的法律程序,原因在于在此期间,涉嫌犯罪的人员或者被告的活动并未获得充分的自由,他们仍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地协助司法机构进行案件的调查工作。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有权对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传唤,以便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传唤程序往往是由当地公安局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实施的,且书面通知书中会明确提及传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需要准备好并随身携带的相关材料。作为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前往指定地点接受相关的询问。若未能及时收到书面通知,公安局亦可选择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当事人传达相关信息。

解除强制措施后,在此期间所实施的传唤行为并非有任何确定天数之规限,而是主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警务工作需求来决定。公安部门、检察院或者法院有权利在必要的时候,将已被解除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召唤至场,以便于他们配合相关的调查工作。然而,传唤行为应始终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且不得对取保人正常的日常生活产生过度侵扰。

在被取保候审的时期内,即使已经办理了该手续,法庭仍然有权传讯被告前往法庭或者参与其他法律诉讼环节。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为了确保维护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特定利益而采取的临时性约束措施,并不能代表此案已经终结。因此,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依旧负有积极配合相关司法程序的义务。一旦法庭需要被告出席庭审或者参与其他法务流程,就会依法发出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