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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调离不想去的岗位怎么办

时间:2025.07.24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108人
律师解析:
当用人单位因裁员调岗到员工不想去的岗位时,可这样处理:
单位调岗需和员工协商一致,擅自调岗员工可拒绝。
若单位以不服从调岗解除合同,可能违法,员工能要求二倍经济补偿赔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员工先和单位友好协商,表达意愿;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多年。近期单位因裁员,未与小朱协商,就将其调离到一个他不想去的岗位。小朱明确拒绝了调岗安排,随后单位以小朱不服从调岗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单位此举不合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调岗应与员工协商一致。本案中单位未与小朱协商擅自调岗,且以小朱不服从调岗安排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2、若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小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小朱可先与单位友好协商表达意愿,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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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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