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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醉驾第二次醉驾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5.07.23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462人
律师解析:
1.醉驾危险驾驶罪,要处拘役并交罚金
两次醉驾会面临更重制裁。
2.第一次醉驾被刑事处罚后,第二次再犯,法院量刑会考虑再犯情节,可能加重拘役期限与罚金数额。
3.醉驾会被吊销驾照,普通机动车五年内不得重考;
营运机动车十年内不得重考,重考后也不能开营运车。
4.两次醉驾致重大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将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第一次醉驾被刑事处罚。之后,小朱仍未吸取教训,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此次被交警查获,在处理过程中,对于小朱第二次醉驾的处罚产生争议,有人认为应按常规危险驾驶罪处理,有人则觉得要考虑其再次犯罪情节从重处罚。此外,若小朱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对于后续驾驶证的吊销及重新取得情况也存在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

1、小朱第二次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由于其有第一次醉驾被刑事处罚的前科,法院量刑时会考虑再次犯罪情节,可能在拘役期限和罚金数额上对其从重处罚。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吊销小朱的机动车驾驶证,若其驾驶的是非营运机动车,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若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若两次醉驾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以交通肇事罪对小朱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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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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