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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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者要遵守这些规定:未经批准,不能离开本市、县;住址、工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要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传唤时得按时到场;严禁干扰证人、伪造证据或串供。只有遵守这些规定,才能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实现预期效果。

取保候审的刑事被告人,可要把规定记牢!未经批准,哪儿都别想去;个人信息变了,要立刻告诉执行机构;传唤的时候,可得按时到庭;干扰证人作证,想都别想;证据要是被销毁、篡改,或者串供,那可就麻烦大了!遵守法律程序,维护司法公正,大家都要做到!

保释期间,潜在罪犯要严格按照要求办:不能离开规定区域,得按时去报到,不能接触受害者或相关证人,禁止参加任何违法犯罪活动。要是违反了规定,保释资格就会被取消,还得吃官司。大家都得遵守,保证自己和别人的安全。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随便离开指定区域,要是住址、工作有变化,要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要是有关部门传唤,犯罪嫌疑人得按时去配合调查,不能干扰证人作证。犯罪嫌疑人可得遵守这些规定,这样才能让案件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