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辖权移送后传票会在开庭前寄送给当事人,且会在开庭的前三日寄送给当事人。实际上,不管管辖权是否被移送,法院在开庭三日前,都需要通过寄送传票等的方式将相关开庭信息告知案件当事人。

离婚案件法院移送管辖后的具体开庭时间法律并未规定,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确定,但是需要在审限内开庭并出具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应在开庭前,我国法律当中诉讼法第36条明确规定发现不属于本案管辖的话,就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来说明。在没有移送管辖权的情况之下开庭庭审无效。

开完庭后,能裁定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开庭后发现对于审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接受移送人民法院发现移送的案件不属于该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再行移送,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

开庭后是不可以移送管辖的,法院在开庭前就应当对是否具备管辖权进行认定,如果发现不具备管辖权应当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移送管辖处理,不存在开庭后还需要移送管辖的情况,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